一、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可免办进入许可:
(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PIC)、香港身份证明书(CI)、回港证、海员身份证及载有有效回港签证或免签证批注的香港签证身份书(DI)和盖有香港入境权批注的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回港;
(二)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联程机票的中国公民自海外途经香港特别行政区、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三)持《澳葡护照》、《外籍人士护照(PASSAPORTEPARA ESTRANGEIROS)》并持有澳门身份证两年以上的澳门居民途经香港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二、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必须申办进入许可:
(一)旅居外国的台湾同胞赴港或途径香港来往中国内地。此类人员应向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并同时申请进入许可。申请人须提供:
1、有效的台湾护照及护照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 2、移民纸或加拿大签证的复印件; 3、填妥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申请表一份及香港签证申请书(可向香港特区入境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索取)两份; 4、2X2正面半身免冠近期证件照片三张。 5、申请费70加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规费20加元和进入许可规费50加元)。 凡在港停留不超过7天者,使领馆馆可直接为其颁发停留期为7天的三个月一次或两次过境香港进入许可。颁发此类进入许可需时四个工作日。如要求加急办理,24小时内取证者须另交加急费50加元;48小时内取件须另交加急费35加元。 凡在港停留超过7天者,其申请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此类申请需时三周,不办理加急服务,申请人须另交使领馆与香港入境处联系的通讯费用30加元。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持《澳葡护照》和《外籍人士护照》的澳门居民进入或途经香港停留时间超过7天者。申请人既可通过使领馆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请进入许可,也可直接向该处申请。凡通过使领馆申请者,除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赴港停留不超过14天的进入许可可由使领馆直接签发外,其它各类申请均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
三、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请进入许可须提交:
(一) 与赴港事由相关的文件和材料。赴港学习、居留、工作、受训的申请人须提供:
1、保证书一份,申明赴港目的、拟旅行的时间、在港保证人姓名、住址及电话号码等; 2、与赴港事由相关的其它证明: (1)赴港学习的一般学生须提供: A、申请人已注册就读的学校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 B、该校接受申请人就读的证明; C、学历证明; D、18岁以下学生须有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信件; E、经济支持证明。
(2)赴香港大学进修的学生须提供: A、在港期间是否有能力照顾自己及有无住所的证明; B、就读时间是否少于三个月的证明; C、香港大学发出的录取通知或信件。
(3)赴香港受训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主办人和受训者之间的合约、具体培训日程。
(4)申请赴港工作人员须提供: A、雇主或保证人姓名、联络地址、电话号码; B、注明职位、薪金及福利的合同或聘书; C、学历及有关该职位的工作经验和详细证明,如文凭、证书及证明信等。
(5)赴香港演出、展览、讲演的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有关的合同和联系信件。
(6)申请赴港投资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拟进行的商业活动性质、规模及实际资本、资金来源,经济证明; C、体检证明。
(7)赴港探亲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双方关系证明。
(8)申请与在港亲属团聚、定居的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二)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
(三)填妥并经本人签署的香港签证申请书(可向香港特区入境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索取)一份;
(四)2X2正面半身免冠近期证件照片两张;
(五)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票额为52美元(包括30美元签证费和22美元入境处通知批准的回邮费)的支票或银行汇票(该支票或汇票应指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银行付款);
(六)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的特快邮寄单一份。
申请如获入境处批准,入境处将会把贴纸进入许可直接寄给申请人。
四、通过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向香港入境处申请进入许可,须提交:
1、有效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的原件; 2、上述第三条中(一)至(四)项的内容材料; 3、80加元申请费(其中包括50加元进入许可规费和30加元电讯联络费)。 使领馆在接到香港入境处核准通知后即为申请人颁发进入许可。 支付进入许可申请费并不保证申请人的申请一定获得批准。由于此类进入许可须经香港入境处批准,所需时间至少一个月。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地址: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HONG KONG IMMIGRATION DEPARTMENT IMMIGA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电话:852-2824-6111
传真:852-2877-7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