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来立陶宛务工的中国劳务人员加强法律意识,谨防劳务纠纷 |
2012-06-26 21:00 |
近期,我馆处理一起来立务工的中国厨师与餐馆雇主的劳务纠纷。由于厨师未与雇主签订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数额仅为口头承诺,来立后与雇主就劳务工资发生纠纷。 为此,中国驻立陶宛使馆提醒来立务工人员务必遵守立陶宛有关劳务法律,在正式工作之前,与雇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务合同,并注意保留合同原件。中国驻立陶宛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370-68607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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