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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立陶宛大使刘增文在立媒体发表文章《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
2014-07-10 15:30

  7月8日、9日,驻立陶宛大使刘增文在立陶宛门户网站立陶宛论坛、《立陶宛消息报》的纸质版和网络版发表题为《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的文章,全文如下:

  2014年是中国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

  上世纪中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兴起的非殖民化运动中,亚非拉民族独立解放事业蓬勃发展,新生的国家渴望建立平等的国际关系。中国、印度、缅甸顺应历史潮流,共同倡导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4年6月28日和29日,中印、中缅分别发表联合声明,确认这五项原则将在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国家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予以适用。这是国际关系史上的重大创举,为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60年来,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中国是五项原则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始终以此为基础建立并发展外交关系。中国古代先哲们就曾将“和为贵”与“和而不同”等理念作为道德准则,倡导尊重、包容、和平、协商精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体现了中国和亚洲传统文明价值观,也体现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顺应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合乎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它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差异,成为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间发展平等友好关系的准则,并被写入众多重要国际文件中,推动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发展,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奠定了重要基础。

  当前,传统威胁和非传统威胁交织使和平与发展的问题仍未解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倡导“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将和平与发展有机结合,在发展中谋和平,以和平促发展,是和平与发展的有利保障,为政治解决争端提供了有效途径。

  东西方文明虽源头不同,但都提倡和谐相处、包容互鉴。尊重和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中国同立陶宛拥有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实践证明,这并不妨碍中立两国在相互尊重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的前提下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和不断深化各领域的合作。开展不同文明的互动交流与合作是新形势下实现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继续为各国在求同存异、互谅互让上推进合作共赢,携手应对挑战,实现共同发展发挥作用。中国人民愿意同包括立陶宛在内的各国人民在各自发展道路中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建设合作共赢的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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