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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厄建交公报
2000-11-07 1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立特里亚建交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立特里亚临时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厄立特里亚临时政府维护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发展经济所做的努力。

  厄立特里亚临时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厄立特里亚临时政府承诺不与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中国、厄立特里亚政府商定,根据国际惯例并在互惠的基础上,在各自首都为对方建立大使馆及执行其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厄立特里亚

        政府代表          临时政府代表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于阿斯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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