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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亚欧首脑会议主席声明
2016-07-18 09:29

  亚欧会议20周年

  1、第十一届亚欧首脑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至16日在蒙古乌兰巴托举行,主题为“亚欧伙伴二十载,互联互通创未来”。来自51个亚欧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高级别代表以及欧洲理事会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东盟秘书长出席会议。蒙古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主持会议。

  2、领导人在纪念亚欧会议成立20周年之时,回顾了亚欧会议自1996年成立以来取得的进展和成就,为今后10年这一地区间合作机制的进一步加强和发展确定了方向。领导人注意到亚欧会议成员推动亚欧会议未来发展所作的努力,尤其是关于亚欧会议未来发展方向的《曼谷倡议》,《亚欧会议的未来:展望亚欧会议第三个10年》、《展望亚欧互联互通2025:挑战与机遇》研究报告,以及“亚欧会议20年:互联互通的挑战”研讨会。这些对亚欧会议进程的评价及对未来发展的观点,反映在了领导人在亚欧会议20周年之际通过的《乌兰巴托宣言》中。领导人还就目前世界和地区政治、社会经济形势交换了意见,就如何应对国际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现有的和新型的挑战进行了讨论。

  3、领导人满意地注意到,亚欧会议通过20年的发展,在亚欧地区不断扩员,稳步推进各领域合作,服务于亚欧人民的利益和福祉,成功地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证明了自身的活力和价值。领导人重申将致力于在坚持平等、相互尊重、共享利益的原则以及维持亚欧会议非正式和灵活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两地区的伙伴关系,并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推进以人为本的务实合作项目,重点关注扩大互联互通、加强包容性,为大众创造机会以及催生更多务实成果。领导人重申对亚洲及欧洲感兴趣的国家申请加入亚欧会议持开放态度。

  4、领导人赞赏地注意到,2014年米兰第十届亚欧首脑会议以来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取得的各项成果,包括拉脱维亚里加第五届教育部长会、卢森堡第十二届亚欧外长会、保加利亚索非亚第五届亚欧劳动与就业部长会、拉脱维亚里加第三届交通部长会议、蒙古乌兰巴托第十二届亚欧财长会、韩国光州第七届亚欧文化部长会。

  未来的共同目标

  5、领导人欢迎2015年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仙台减灾框架》、《巴黎协定》,这些是着眼于为人类和地球建设包容、可持续和繁荣未来的里程碑式文件。考虑到采取紧急而坚定的落实行动将带来实际的改变,并使全球经济转向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增长,领导人同意共同努力在国家、地区和全球层面及时并全面实现上述文件设定的目标,并坚持反映这些文件体现的平衡性和相关原则。

  6、领导人强调有必要立即将国内政策制定进程、发展规划或战略同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并针对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全球和国家层面开展系统性、多层面的后续行动及落实评估。领导人代表亚欧会议表示愿为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大会及经社理事会下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的有关后续落实行动和评估进程做贡献。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机遇与挑战并存,领导人同意加强合作,包括在布达佩斯倡议下启动的亚欧可持续发展对话框架下分享最佳经验和实践。

  7、领导人认为《巴黎协定》是一次历史性的多边协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将促进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推进全球转向气候适应型发展、推动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导人呼吁《巴黎协定》尽快生效。领导人同意共同努力,在《公约》原则指导下,包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能力原则,并根据各国不同国情,在国家及全球层面尽快并全面实现《协定》目标。领导人意识到以下问题的重要性:制定长期低温室气体排放发展战略、确保以平衡方式处理《巴黎协定》各要素、重申《协定》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的目标,努力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以及增强对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适应能力等。领导人鼓励亚欧成员积极参与《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包括细化规则、实施自主贡献、确保根据《协定》采取更多积极行动和支持活动。降低包括来自不可持续的工业、交通和林业活动等多来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需要国际合作。领导人还强调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技术转移、适应及损失损害方面的能力建设,对推进《巴黎协定》的实施十分关键。领导人同意气候变化对北极影响尤其明显,呼吁加强在此领域的国际合作。为此,领导人欢迎122个光照充足国家于2015年11月在巴黎组成国际太阳能联盟,认为这是国际社会在此领域的重要举措。

  8、领导人确认需要就所有陆地和海洋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进行政策整合。领导人确认关键政策领域,如生态、循环、综合跨界水资源管理和与水有关的其他领域,包括能源、粮食安全和生态系统是所有亚欧会议成员的优先关注领域。领导人支持在亚欧会议框架内就这些关键政策领域加强知识交流和最佳实践分享,包括继续加强湄公河-多瑙河区域间合作,并使其成为将粮食、水资源、能源安全等方面挑战转化为包容性增长及可持续发展机遇的范例。领导人认为2015年米兰世界博览会在食品安全及其他相关领域拓展了知识、促进了交流。海洋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领导人强调应通过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展海洋活动,保障海洋潜力,并为子孙后代提供一个健康、清洁、安全的海洋。领导人重申将通过加强供应链各方合作,努力降低非法制品需求,打击木材和野生动物制品的非法贸易。领导人注意到迅速开展有关行动已渐成国际共识,承诺向2016年11月将在越南举行的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会议提供支持。

  9、领导人强调广泛利用可持续能源技术以及提高能源效率的重要性。在此方面,领导人强调有必要提高包括天然气在内的能源使用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资源配制,促进创新性的可持续能源方案和技术的研发工作。关于以和平目的开发核能,领导人承诺促进核安全和保障,重申在和平利用核能,包括在核安全领域加强全球和区域合作,坚决维护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要求和标准,不断改进世界各地核设施安全。注意到一些亚欧会议成员国正在积极推进核能计划,并将此作为其清洁能源和气候变化战略的一部分。领导人承认有必要在亚欧会议内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就核安全持续开展合作,并促进有关政策制定者和专家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领导人注意到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支持下建立低浓缩铀银行的重要性,确认这将是促进和平合作和加强核不扩散的重要一步。领导人还欢迎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于2017年举办主题为“未来能源”的世界博览会,这将有利于开展科技合作。

  10、领导人鼓励亚欧会议成员进一步加强在减灾与灾害管理方面的合作。强调通过知识共享、能力建设、加强合作增强应对灾害应变能力的重要性,包括在防灾,减灾,灾害适应,备灾意识,灾害应对,早期预警,搜救行动,技术应用与创新等方面开展综合广泛和以人为本的合作,确认在重大灾害情况下国际社会团结一致开展人道主义援助的重要性。领导人欢迎所有亚欧会议成员为落实2015年3月日本仙台第三次世界减灾大会通过的《2015-2030年仙台减灾框架》积极贡献力量。

  11、领导人注意到世界经济继续温和复苏,增长前景不均衡,亚洲经济仍是全球经济增长引擎。领导人认为稳步推进落实稳健的经济政策,包括结构性改革等意义重大,有利于保持强劲增长潜力,增强经济韧性,确保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可持续性水平。领导人认识到,在经济和地缘政治不稳定,金融持续动荡、全球工业产能过剩、商品出口国面临挑战、持续低通胀的背景下,全球经济下行风险依然存在。在此形势下,领导人重申通过货币、财政、结构性措施等所有政策工具,依形势需要单独或集体行动,提振信心,实现经济抢进、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12、领导人确认,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对经济增长、就业、青年劳动力市场发展,在全球供应链中促进体面就业与工作场所安全,以及促进社会对话讨论未来就业等有重要作用。领导人认为,不断加剧的不平等、社会排斥和人口老龄化问题,迫切需要各方加强政策保障,以实现可持续的包容性经济增长,完善社会保障并促进包括妇女和青年的体面就业。领导人同意将更关注青年人的技能提升、就业形势和在经济社会中的积极参与度,持续让更多的青年人掌握体面就业、获得合理工资及创业所需的技术与职业技能。领导人强调加强亚欧会议成员合作,进一步提升青年劳动力技能。为此,领导人重申将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改善青年人劳动力市场。

  13、领导人承诺,更积极促进可持续供应链,鼓励企业承担责任,并遵守相关国际规则,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多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联合国球契约和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领导人鼓励在供应链中坚持国际劳工标准、遵守与劳动健康和安全相关的国内法,并充分保护环境。在此方面,领导人强调有必要促进劳工权利,保障所有劳动者享有安全工作环境,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女性和危险职业工作者,并消除针对其的一切暴力和歧视。领导人还表示支持在亚欧会议进程中,与包括政府、企业、民间社会和劳工团体等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加强接触。

  推进全方位互联互通

  14、领导人一致认为,将亚欧会议活动更多聚焦于互联互通,有助于提升亚欧会议的影响力。领导人重申决定将互联互通主流化,将政治、经济、数字化、机制、社会文化和人员交往等各领域互联互通纳入亚欧会议相关活动。领导人强调促进硬联通和软联通的重要性,包括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准则进行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投资,以增进亚欧人民间相互了解和紧密关系,并为各成员创造更多商业机会。领导人欢迎2015年5月在中国重庆举办的亚欧互联互通产业对话会的成果。领导人同意成立为期两年的互联互通工作组。

  15、领导人注意到,为了促进两地区联通,亚欧会议成员已开展了一些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并提出了一些国别倡议。领导人强调,在亚欧会议层面就上述合作项目加强经验交流和分享最佳实践,有助于缩小亚欧会议成员间的发展差距,深化各成员间跨境合作与互联互通。领导人重申,现在急需加强合作解决运输成本过高的问题,寻求创新性的解决方法,包括就能力建设开展信息交流与知识交流。领导人强调,应依据适用国际法,考虑内陆、岛屿、群岛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和地区的特殊需求。领导人欢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立,认为亚投行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其他多边发展银行均有支持亚欧成员开展互联互通项目的潜力。在此背景下,领导人也强调在区域一体化问题上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重要性。

  16、领导人重申,将致力于提升区域间贸易与投资以推动可持续增长和亚欧经济融合联通,积极抵制贸易扭曲或保护主义措施,处理阻碍贸易增长和投资的非关税壁垒、边境后壁垒等限制性因素。在此背景下,领导人重申确保可预测的、稳定的商业环境的重要性。领导人强调世界贸易组织在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监督成员贸易政策、解决争端中的核心作用。领导人欢迎2015年在内罗毕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十次部长级会议的积极成果,包括世贸组织扩大进程,并认为落实内罗毕和巴厘会议有关决定至为重要。领导人认为,这些决定以及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程的谈判,推动《贸易便利化协议》早日生效,也将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17、领导人重申私营部门和公私合营在促进两地区包容性可持续增长、体面就业、贸易投资和旅游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领导人强调促进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以应对共同的社会经济挑战,支持长期经济增长,实施有针对性的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并在亚欧会议框架下进一步协调努力,包括提升创业服务和融资水平、持续推进制度环境改革等。领导人认可亚欧中小企业生态创新中心在支持亚欧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包括传播信息,分享生态创新知识和最佳实践,促进中小微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18、领导人重申,科技和创新合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实现包容性、创新、可持续发展,创造就业,应对贫困、饥饿、残障、医疗、老龄化、教育、环境、减灾、能源、粮食水、土壤、农业、森林和生物技术等全球性挑战方面有重要意义,强调应共同落实有关合作机制、开展共同研究、促进创新方案研发和应用。领导人强调促进研究和创新合作的重要性,确认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对促进相关合作的价值。领导人认可亚欧科技创新合作中心、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的作用。

  19、领导人强调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对促进创新、增长和就业的重要性,需要在知识产权所有相关领域加强合作。

  20、领导人还强调,数字互联互通是促进两地区内和两地区间社会经济互联互通的关键因素,并对通过提升数字互联互通充分实现其驱动增长、创造就业和推动创新的潜力表示出兴趣。在此背景下,领导人赞赏跨欧亚信息网络(TEIN)在过去16年中的进展和位于韩国的跨欧亚信息网络合作中心的作用,重申将进一步支持这一项目的实施。领导人强调信息和通信技术及其使用安全的重要性。领导人强调有必要加强亚欧会议成员合作,在普遍接受的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准则、规则和原则基础上,促进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信息和通讯技术环境,通过国家间的信任、信心、能力建设和技术转移,防止信息和通信技术被用于刑事和恐怖主义目的。

  21、领导人强调两地区间的文化、教育、学术、旅游和青年交流对促进人文交流的重要性。领导人还认可,旨在促进亚欧会议成员教育合作的亚欧“一对一”奖学金计划正产生实效。领导人承认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终身教育、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的重要性。领导人赞赏亚欧基金在联结亚欧人民、加强亚欧各国政府和民间社会联系、为两地区青年提供能力培训方面发挥的作用。

  22、领导人承认发展创意产业对培育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创造就业、塑造国家或区域品牌的潜力,承认这方面合作的重要性。领导人鼓励在亚欧会议框架内加强网络建设和人文交往,鼓励从业人员和机构分享经验和专业知识。领导人强调,应为创意产业合作提供文化政策支持,以在日益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奠定创意经济发展基础。领导人鼓励加强信息和通信技术应用,将其与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并在培育创业技能、制定激励政策、融资、技术研发和专业化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

  政治与安全问题合作

  23、领导人重申,恐怖主义对国际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决心按照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公约和议定书,特别是人权法、难民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领导人强烈谴责近来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包括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强调有必要共同打击恐怖主义,铲除暴力极端主义和社会激进化滋生和蔓延的土壤,以及应对联合国安理会2178号决议中描述的不断上升的外国恐怖作战分子问题。领导人强调采取综合性措施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的必要性,不同宗教、民族、文明和族群挂钩。领导人重申决心打击恐怖融资和恐怖组织滥用互联网。领导人还强调防止生化及核恐怖主义,控制常规武器贸易和流通的重要性。领导人呼吁加强有关国际法律制度,包括推动《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领导人注意到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的《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

  24、领导人谴责一切煽动仇恨和不宽忍的行为,包括排外主义、宗教仇恨和暴力。领导人强调尊重和理解文化与宗教多样性,促进宽容、多元化、相互尊重、不同文明和不同信仰间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领导人承认温和主义对弥合分歧和消除不同形式的极端主义至关重要。在这方面,领导人敦促亚欧会议成员政府加强举措,支持在亚欧会议框架下开展符合全球温和运动精神,有助于促进温和主义的各类活动。此外,领导人承认联合国文明联盟在促进不同信仰对话中的作用。

  25、领导人就如何加强合作,应对共同关心和感兴趣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推动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冲突和争端交换了意见,包括:中东问题、非洲形势、乌克兰问题、近期朝鲜半岛局势、朝鲜人权状况包括绑架问题。领导人注意到信任建立措施对促进和平与稳定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注意到相关中立国在此方面做出的努力。领导人重申在国际关系中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原则。

  26、领导人最强烈地谴责朝鲜发展核武器、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计划,认为这严重违反安理会相关决议,威胁东北亚及以外区域的和平与稳定。朝鲜应避免进一步采取违反安理会决议的行为。领导人呼吁全面执行安理会2270号决议和其他相关决议以及2005年六方会谈联合声明。领导人强调应立即缓解紧张局势,通过有意义的对话为重启六方会谈创造条件,朝鲜须早日重回《核不扩散条约》并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管下,以全面、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领导人呼吁对朝鲜采购相关材料用于发展核武和导弹以及任何协助朝鲜核导计划的行为保持警惕。

  27、领导人也欢迎旨在促进不同国家间与其他利益攸关方之间增进理解、信任、合作的倡议,如蒙古的东北亚安全乌兰巴托对话以及韩国提出的东北亚和平合作倡议。

  28、领导人希望看到阿富汗以及阿富汗人民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发展与繁荣,欢迎国际社会帮助阿富汗政府达到这一目标。领导人欢迎在过去数年间在不同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在此背景下,领导人欢迎继2012年东京会议后,将于2016年10月举行布鲁塞尔阿富汗问题会议,这是国际社会为阿富汗和平、国家重建与发展提供持续政治与财政支持的机会,也是阿富汗申明其致力于推动改革和进步的机会。领导人对阿富汗安全与稳定持续面临威胁感到担忧,呼吁尽早恢复和平,强烈支持包括阿富汗问题四方协调机制在内的国际社会,为实现“阿人主导,阿人享有”的和平进程所做的努力。领导人欢迎去年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举行的第五届阿富汗问题伊斯坦布尔进程部长会议所取得的进展,欢迎第六届会议今年晚些时候在印度举行。

  29、领导人忆及2014年7月17日发生的MH17空难,向所有遇难者亲友表达同情,认为此类暴力行为威胁民航安全。必须根据联合国安理会2166号决议,对MH17坠毁负责的有关方追求责任并绳之以法。

  30、领导人强调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以及有效应对当前不断新增的全球性挑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领导人重申建立基于国际法的更有效的多边体系的重要性,承诺将继续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及其普遍性,推动裁军及防止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扩散,包括根据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1999年指导原则,由相关国家自主达成相关安排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领导人呼吁贯彻落实联合国轻小型武器行动计划。领导人重申联合国需要根据民主、透明、问责原则,对联合国及其主要机构进行全面改革。

  31、领导人欢迎东盟共同体于2015年成立,这是迈向区域与跨区域更高水平一体化的重要一步。领导人重申支持东盟共同体2025愿景,支持东盟在不断演变的亚太义气更大区域框架中发挥中心作用,赞赏东盟在推进对话、建立互信以及为亚太以及更大区域的和平、安全、稳定、繁荣做出的努力。领导人称赞东盟在拓展伙伴关系上所做的努力,欢迎亚欧会议中感兴趣的欧洲国家通过参与东盟主导的区域合作进程进一步加强与该地区联系。

  32、领导人重申致力于充分遵守国际法准则,促进海上安全与海上合作、航行和飞越自由以及商业畅通,打击海盗和海上抢劫,确保和平、稳定与繁荣。领导人一致同意采取信任措施,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及根据国际法准则、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争端都至关重要。

  33、领导人特别注意到,亚洲和欧洲在移民、难民以及人口贩卖问题上,面临前所未有的人道主义紧急局势。他们强调在地区和国际层面采取综合应对措施的必要性,包括解决非常规移民与被迫迁移的根源并为需要保护者提供包括教育、居住与生活服务支持,根据国际标准和有关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为最脆弱的难民、难民接收社区提供支持,并在风险社区增强公众意识。领导人强调难移民来源国、中转国和目的国有责任加强合作,促进人口安全有序移动,确保其可返乡,协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尊重国际人道法、难民法等国际法。领导人注意到将于2016年12月在达卡举行的第九届全球移民与发展论坛将为促进有益合作提供机遇。

  34、领导人承诺根据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及其他适用的国际条约与机制促进和保护人权,承诺通过人权理事会,包括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来加强合作促进人权发展。领导人重申愿促进亚欧会议在人权领域的合作,包括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领导人强调政府、国际和国家人权机构及地区组织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在性别平等、妇女赋权和残疾人权利领域加强合作。领导人进一步强调需要特别关注包括妇女、儿童、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以确保其充分享有人权。领导人强调需更加重视公民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

  35、领导人表示将坚决维护民主和善治,尤其是要加强问责制度,打击腐败与洗钱,不为犯罪分子提供“避难天堂”。领导人强调应加强各国政府,包括反腐败机构,以及议会和司法机构间的合作。

  36、领导人确认妇女全面平等参与各层级领导与决策的重要性,承诺将消除女性全面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活动的长期性的障碍。

  改进工作方式

  37、领导人同意,应根据2013年11月新德里外长会议的倡议,继续努力探索通过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内部协调,使亚欧会议保持非正式性,同时提高效率。领导人强调要确保更有效的机构记忆,增强互联互通与务实合作,鼓励各利益攸关方参与亚欧会议进程,并采取其他有关措施加强亚欧对话与合作。在此方面,领导人要求高官们进一步探索亚欧会议成员沟通的有效方式,以满足亚欧会议第三个10年发展要求。

  38、领导人赞赏亚欧基金积极发挥作用,与政府引领的亚欧会议进程相互补充,在文化、经济、教育、治理、公共卫生、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开展大量项目,并在首脑会和外长会期间举办配套活动。领导人支持亚欧基金在提高亚欧会议的能见度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支持基金将其活动与亚欧会议优先合作领域相对接。

  39、领导人强调,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民社会和各利益攸关方,包括工商、劳工、学者、智库、妇女组织、学生、青年和媒体等各界更广泛参与亚欧会议进程,以提升亚欧会议能见度并保持亚欧会议对民众的价值。领导人支持通过适当的磋商渠道或直接参与亚欧会议等方式,将各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建议吸收入亚欧会议官方进程。

  40、领导人还强调,重新定期举办中断13 年的经济部长会议具有重要意义,欢迎韩国提议于2017 年主办经济部长会议,指示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在蒙古举行的贸易和投资高官会就此作出决定。

  41、领导人注意到首脑会议前在乌兰巴托举行的第九届亚欧议会伙伴会议、第十二届亚欧财长会、第十一届亚欧人民论坛和第十五届亚欧工商论坛取得的成果和建议,认为其为亚欧会议做出了宝贵贡献。领导人也赞赏在乌兰巴托举行的第七届模拟亚欧会议,这是亚欧基金的一项重要旗舰项目,同意今后继续同亚欧首脑会议同期举办该项目。

  42、领导人欢迎亚欧会议将青年合作纳入务实合作领域,注意到亚欧会议成员在商定的优先合作领域提出的2016至2018年间的各项倡议,认为这些活动将进一步推动民众更多参与亚欧会议活动,促进两地区间的相互理解和紧密关系。领导人强调加强务实合作的重要性,欢迎将各倡议和项目相互联系,以促进成果最大化。

  43、领导人同意亚欧会议20周年庆祝活动提高了亚欧会议成员国民众对亚欧会议的认识,赞同亚欧会议媒体和公共宣传战略中所包含的旨在进一步提高亚欧会议能见度的建议,鼓励所有的亚欧会议成员为提高亚欧会议能见度继续努力。在此方面,领导人表示支持每年庆祝“亚欧会议日”并欢迎蒙古提出同感兴趣的成员以及亚欧基金就如何提高各利益攸关方的合作协调进行探索。

  44、领导人欢迎缅甸于2017年下半年在内比都举办第十三届亚欧外长会议。

  45、领导人感谢东道主为乌兰巴托首脑会取得成功所做努力,以及给予所有参会者的盛情款待。领导人期待2018年欧盟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主办第十二届亚欧首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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