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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新德里宣言
2023-07-05 16:22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于2023年7月4日以视频方式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发表宣言如下:

当今世界正经历前所未有的转型变革,进入技术大发展的新时期,需提升全球体系有效性。世界多极化趋势加强,各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数字化进程加速。与此同时,各类挑战和威胁更加复杂危险,且更具破坏性,现有冲突加剧,新的冲突层出不穷。

全球技术和数字鸿沟日益扩大,金融市场持续动荡,投资萎缩,供应链不稳定,保护主义抬头以及其他国际贸易壁垒增多,全球气候变化和新冠疫情加剧了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对经济增长、社会福祉、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以及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构成新的挑战。为此,需要采取新的综合举措,促进更加公正有效的国际合作。

成员国在当前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立场相近或相同,重申坚持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多边主义,平等、共同、不可分割、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文化文明多样性为基础,发挥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通过各国间平等互利合作,构建更具代表性、更加公正民主的多极世界秩序。

成员国重申,上合组织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将基于彼此利益,从解决地区和世界性问题的共同立场出发,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上合组织宪章》的宗旨原则及国际法准则,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广泛合作。

成员国基于《上合组织宪章》原则,反对通过集团化、意识形态化和对抗性思维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坚持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和挑战。考虑到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意见,各方重申,共同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成员国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权利,强调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原则是国际关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方重申应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分歧和争端。

成员国愿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构建一个和平、安全、繁荣、清洁的世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成员国认为,国际社会采取共同措施,开展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十分重要,高度重视抵御宗教不宽容、暴力民族主义、种族歧视、排外心理、法西斯主义和沙文主义思想的蔓延。

成员国重申,将在相互尊重、睦邻友好原则基础上坚持和平、共同发展和平等关系,继续开展建设性互信对话,深化高效、多领域合作,全力保障上合组织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成员国认为,中亚是上合组织的“核心区”,支持地区国家为确保和平繁荣、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睦邻友好互信空间所作的努力。

成员国重申将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继续采取积极措施,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打击恐怖分子人员招募和跨境流窜,遏制极端主义、青年激进化和恐怖主义思想传播,根除潜伏的恐怖分子及其藏匿之所。

成员国指出,不允许以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坚决反对利用恐怖、极端和激进组织牟取私利。

成员国认为,国际社会合力阻止招募青年人参与恐怖、分裂和极端主义活动的企图十分重要。

成员国注意到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促进成员国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领域合作,以及在落实2022年至2024年上述领域合作计划等方面所做的有效工作,强调采取共同措施,提升在上述领域开展切实合作的潜力十分重要。

成员国将根据本国法律,致力于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就制定在成员国境内禁止活动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组织的统一名单形成共同原则和立场。

成员国强调,联合国在应对信息空间威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主张在尊重主权和不干涉他国内政基础上,构建安全、公正、开放的信息空间。

成员国认为,确保各国在管理互联网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并拥有网络主权十分重要。

成员国坚决反对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军事化,支持在这一领域制定国家负责任行为的普遍规则、原则和规范,欢迎在联合国主导下启动制定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为的全面国际公约。各方将继续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平台相关谈判机制框架内开展合作。

成员国对日益增长的毒品生产、贩运和滥用,以及利用非法贩运麻醉药品所得资金资助恐怖主义产生的严重威胁表示关切。各方强调,应就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及其前体形成共同、均衡的立场,指出落实国际禁毒领域公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十分重要。

成员国指出,麻醉药品的非法贩运和非医疗目的滥用严重威胁国际和地区安全与稳定、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健康和福祉以及行使基本人权和自由。各方强调,合力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并在该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将继续落实《2018年至2023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

成员国愿继续定期开展联合禁毒行动,支持同其他相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积极开展禁毒协作。

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主张恪守条约规定,全面平衡推动落实条约各项宗旨和原则,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推进核裁军进程,促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

成员国重申,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单方面不受限制地加强全球反导系统将危害国际安全与稳定。成员国认为,以牺牲他国安全为代价谋求自身安全不可接受。

成员国支持在多边基础上通过政治与外交手段应对全球和地区安全威胁和挑战,将加强协调与合作,积极推进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进程,包括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框架内的努力。

成员国支持防止外空武器化,认为严格遵循和平利用外空的现行法律体系至关重要。强调有必要签署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国际文书,提高透明度,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提供有力保障。

成员国特别指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作为全球安全体系重要支撑之一具有重大意义,强调应恪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约》,通过含有有效核查机制的公约议定书。各方反对建立任何与公约功能重复的机制,包括涉及联合国安理会有关职能。

成员国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各缔约方全面履行公约,使其成为裁军和防扩散领域的有效法律文书。各方强调,尽快销毁所有已申报的库存化学武器十分重要,重申支持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支持通过协商决策,弥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内部分歧,确保该组织完整性并根据公约有效开展工作。

成员国认为,《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对所有缔约方尽快生效将为维护地区安全、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成员国认为继续执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十分重要,并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呼吁各方严格履行自身义务,确保协议完整有效执行。

成员国认为,尽快解决阿富汗问题是维护和巩固上合组织地区安全稳定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各方支持阿富汗成为独立、中立、统一、民主、和平的国家,消除恐怖主义、战争和毒品。

成员国认为,在阿富汗建立由阿富汗社会各民族、宗教和政治力量代表参与的包容性政府十分重要。

成员国强调,本地区国家和阿富汗邻国多年来给予阿富汗难民的友好对待和切实帮助具有重要意义,认为国际社会为协助难民体面、安全、可持续地返回祖国所作的努力十分重要。

考虑到阿富汗境内的人道主义状况,成员国支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向阿富汗人民提供援助。

成员国呼吁提高世贸组织作为讨论国际贸易重大议题和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关键平台的效率,强调有必要尽快对世贸组织进行包容性改革,推动其自身发展适应当今经济形势,有效履行监督、谈判和解决争端的职能。

成员国重申,继续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十分重要,将继续维护和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正、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保障公平市场准入,反对破坏多边贸易体制、威胁世界经济的单边保护主义行为和违背世贸组织原则的贸易限制。成员国强调,实施未得到联合国安理会认可的单边经济制裁对其他国家和国际经济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所做工作。

成员国支持有关成员国落实扩大本币结算份额路线图。

成员国将拓展和深化合作,促进上合组织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成员国认为,落实有关成员国通过的《上合组织至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其他联合计划和项目,促进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新建和改造现有国际公路和铁路交通线路,打造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和物流中心,深化金融和投资领域合作,维护能源和粮食安全、供应链安全稳定多元化,加强工业领域和地方交往等优先方向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将通过妇女、青年、民间外交机构、文化中心和大众传媒,继续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防疫、紧急情况处置、旅游、体育和人文交往等领域协作。

成员国指出,在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特别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十分重要,商定宣布2024年为“上合组织生态年”。

成员国强调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正式成员国身份加入上合组织具有历史性意义。各方认为签署关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加入上合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高度评价印度共和国2022年至2023年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取得的成果,认为这些成果有助于进一步强化本组织并促进成员国全方位互利合作。

下一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将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担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一次会议将于2024年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举行。


印度共和国总理         莫迪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托卡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扎帕罗夫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    夏巴兹

俄罗斯联邦总统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拉赫蒙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米尔济约耶夫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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