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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
2004-05-27 19:44


藏族文化  西藏的民族文化是在独特的历史时代中产生的,并同宗教文化融合渗透,汇成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它的形成,可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吐蕃和象雄时代。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保护和发展西藏的民族民间文化。从八十年代起,自治区政府就将文化工作的重点放在了科学继承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的优秀传统、保持民族文化的完整性上,组织大批专家,全方位地抢救民族民间文崐化遗产。 藏族文化是在不断吸收和借鉴中国各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中发展的。目前,小说、散文、戏剧、美术、摄影和影视制品都出现了有影响的作品。西藏的歌舞、藏戏、文物、美术、摄影经常在全国各地和世界许多国家与地区演出、展览。许多国内外文化界人士愈来愈感受到西藏当代文化的风格与品位,因此它既是民族的又是开放的、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精神、既有主体又多样化的民族新文化。 现在,西藏自治区拥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0个,非专业表演团体150多个;群众艺术馆6所,专业艺术学校一所,艺术研究所一个,展览馆一个;电影发行放映单位650多个,形成了城乡电影放映发行网络。西藏自治区图书馆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西藏自治区博物馆也正在筹建。 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是文学艺术方面各类专家聚集的社会团体,分设作家、戏剧家、舞蹈家、民间文艺家、曲艺家、摄影家和书法家等九个西藏分会,共有会员近1000人。其中,已加入同类全国协会的会员有50多人。近年来,还先后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翻译工作者协会、西藏自治区民俗文化学会和西藏自治区当代文化研究会。

古籍与文献  六十年代以前,对藏文与汉文的古籍和文献从未进行系统的普查、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且多有散失和外流。1985年,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成立院属的藏文古籍出版社和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组织收集、整理、编辑、出版藏汉文古籍文献,已整理出版200多种,100多万册,其中不少属于珍本、孤本、善本。

考古发掘  西藏石器时代的实物资料,全部是1951年以后陆续发现的。迄今为止,共发现旧石器地点5处,细石器地点28处,新石器地点和遗址20多处。发现吐蕃时期墓葬群20多处,墓葬2000多座。定日县的苏热、申扎县的珠洛勒、日土县的扎布和普兰县的霍尔,都是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藏北的那曲、申扎、双湖、班戈,藏南的聂拉木,阿里的日土,昌都的卡若等,属中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有昌都的卡若,林芝的云星、红光、居木、加拉玛,墨脱的背崩、玛尼翁,拉萨北郊的曲贡村,乃东县的钦巴村,阿里的札达等。

文物保护  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西藏就组织了文物调查小组,对各地的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古石碑和摩崖石刻进行了系列调查,随后成立了专门的文物管理机构。对陆续征集的数万件文物,一一作了登记造册,集中保管。征集的文物中,有世所罕见的贝叶经,有现存昌珠寺的珍珠唐卡,有元明以来历代中央政府敕封西藏地方官员的封诰、诏敕、印鉴、金册、匾额及赐给的各类珠宝、器具,有元朝的纸币,还有历代西藏地方政权及各地区首领上呈中央政权的奏折、文件、信函和大量的金石录、印章、壁画、牌位。为了保护珍贵的文物,中国政府分别于1961年、1982年和1988年公布了在西藏自治区辖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西藏自治区政府也公布了区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 目前,经过维修整理的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已全部对外开放,供国内外游客参观。属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对朝佛的信教群众常年开放。文物保护部门还应邀赴欧、亚、美国家和地区举办了不同规模的西藏文物展览。

藏学研究  藏学不仅在中国,在国际上也已成为一门专门科目。目前,在西藏和其他一些地方建立的藏学研究机构有50多个,1986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这些研究机构承担了大量研究课题,如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简明西藏通史、梵文贝叶经的整理研究和西藏宗教源流与教派研究等项目;创办的藏、汉、英文刊物有《西藏研究》、《西藏佛教》、《西藏社会发展研究》、《西藏艺术研究》、《雪域文化》、《中国藏学》、《中国西藏》等约30种。 西藏自治区的藏学研究,经过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多次大规模的社会调查,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资料,研究领域现已扩展到政治、经济、民族、历史、宗教、哲学、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地理、教育、法律、逻辑、考古、民俗、医药、历算、密宗、气功、工艺技术等方面。截止1994年底,共发表学术论文1000多篇,出版学术专门著作数十种,翻译出版研究文集30多种。西藏自治区拥有社会科学院、西藏藏学学会等10多个藏学研究机构。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下设民族、宗教、语言文学、资料情报等研究所和藏文古籍出版社。

对外文化交流  八十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日益活跃。通过人员互访、图书资料交换、举办各种形式的艺术活动和学术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国外文化界、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合作。西藏自治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相继组织歌舞团、藏剧团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荷兰、尼泊尔、新加坡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访问演出,组织文物、电影、摄影、美术等项目到日本、意大利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举办展览和展映活动。 西藏自治区宗教界、文化界的专家、学者多次应邀前往奥地利、法国、泰国、挪威、斯里兰卡等国讲学,进行学术交流活动。西藏自治区还就藏学研究事宜同匈牙利、加拿大、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的学术团体签定了科研合作、文化学术交流协议书,并接待了14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名学者来西藏参观访问,进行学术考察和洽谈科研合作项目。1987年在匈牙利举行乔玛国际藏学讨论会,西藏自治区曾派6名学者前往参加。 在自然科学研究、藏学研究和某些边缘学科的研究方面,西藏自治区正在进一步扩大与国外同行、国际组织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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