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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2004-05-27 19:44


    教育体系  在旧西藏,除了寺院教育和西藏地方政府为僧官和贵族子弟举办的学校外,没有一所近代意义上的学校,文盲、半文盲占西藏总人口的90%以上。现在,已经基本建立起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等专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电视教育在内的教育体系。适龄儿童入学率为67%。到1994年,西藏拥有各级各类学校3500所,其中高等院校4所—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藏医学院;师范、农牧、财经、体育、艺术、邮电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16所,中学70多所;小学3400多所。在校学生27万多人,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读书的绝大多数是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学生。西藏自治区还与内地21个省市联合举办了70多所中等专业学校,有1万人在内地学习。 八十年代以来,政府大幅度提高了对现代学校教育的投资,实施了许多特殊、优惠政策,包括:实行免费教育,藏族学生自小学直到大学毕业的学习费用全部由政府支付;对部分藏族中小学学生实行包吃、包穿、包住政策,在农村和牧区学校推行寄宿制;在乡镇以上中学和小学逐步实行助学金制度和奖学金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实行“以当地民族为主”的原则,大中专学校招生,优先录取藏族学生和当地民族考生;从比较发达的省、市选派教师,对口支援西藏的教育事业;在内地办学条件比较好的省、市开办西藏中学和西藏班,并给予学生学习上、生活上的特别优待。兴办藏语言文字、藏医学、藏族艺术、藏族历史等藏族文化系、科、专业和专门学校,也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注重藏语文教学 在西藏自治区,小学多数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由于具备用藏语文讲授初级中学以上数、理、化课程的条件(如师资、教材编写与翻译)尚需一个准备过程,因此目前初中以上学校的教学出现四种类型的教学班:一是开设藏语文课和汉语文课,其他课程均用藏语文授课;二是部分课程用汉语文授课,部分课程用藏语文授课;三是开设藏语文课,其他课程用汉语文授课;四是用汉语文授课。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育的要求,就是学生在高级中学毕业时能够兼通藏、汉两种语文。在有条件的初中以上班级,开设了外国语课程。内地省、市开办的西藏中学和西藏班,在初级中学阶段均开设藏语文课,由西藏自治区选派的藏语文教师授课;他们根据全国普通中学教学大纲,考虑藏族学生的实际情况,单独制定教学计划。 佛学院 西藏自治区政府资助开办的佛学院,由著名活佛、佛教学者任教,讲授佛学经典和宗教史。各主要寺院均设有学经班,除平时的研习之外,每年都集中安排若干次较大规模的讲经和辩经活动。一些大的寺院,还自行刻版印经。在北京,办有中国藏传佛教高级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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