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镕基总理和东盟领导人签署全面经济合作协议 |
| 2002-11-05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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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4日,朱镕基总理在出席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后,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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